孕妇用药禁忌:孕妇用药对胎儿生长发育的影响(2)
发布时间:2012-08-15 作者:蓝灵育儿网编辑 育儿网 www.dgmmbb.com
1.2药物对胎儿的不良影响
从妊娠3月后至出生前,已经形成的胎儿器官继续迅速生长发育。孕妇用药后,如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,可能影响胎儿组织器官的发育和功能。实验研究表明胎儿在药效学方面,即胎儿对药物的反应,与新生儿或儿童者并无差异,但在药物代谢动力学方面有某特点(见下),因而容易受到药物的影响。
如四环素可积蓄于骨和牙齿,使胎儿骨生成延迟及牙釉质发育不全;链霉素可使听神经功能减退;抗癫痫药及地西泮可使胎儿慢性中毒,产生中枢抑制、凝血功能障碍等。
2胎儿的药物代谢动力学特点
2.1吸收
大多数药物经胎盘转运进入胎儿体内;也有一些药物经羊膜转运进入羊水后而被胎儿吞饮,随羊水进入胃肠道被吸收入胎儿体内;从胎儿尿中排出的药物又可因胎儿吞饮羊水重新进入胎儿体内。形成羊水-肠道循环。经胎盘转运的药物进入脐静脉,脐静脉血在未进入全身循环前大部分先经过肝脏,故亦有首过效应。
2.2分布
胎儿的肝、脑等以体重比与成人者相比相对较大、血流多。药物进入脐静脉后,有60%血流进入肝脏,故肝内药物分布较多。胎儿的血脑屏障功能较差,药物易进入其中枢神经系统而较易受影响。胎儿血浆蛋白含量较母体为低。可使进入组织的自由型药物增多。
2.3代谢
胎儿的肝脏是代谢药物的主要器官,在肝中有催化氧化、还原和水解反应的酶类,以前一反应较活跃,但与成人相比,其代谢能力甚低。胎儿的使药物与葡萄糖醛酸结合的能力缺如,故对某些通过这种结合而解毒的药物,如水杨酸盐,易产生中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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